
包装外观设计注意事项
在包装设计中,遵循一定的规范至关重要,这不仅能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包装设计规范及不能踩的设计雷区:
一、包装设计规范
1、包装层数: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以减少材料浪费和环境污染。
2、包装空隙率: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确保包装紧凑,减少空间浪费。
3、包装成本:包装成本不应超过销售成本的20%,保持合理的成本结构。
二、文字规范:
外文不得大于中文(除注册商标外)。
不得使用繁体字(除注册商标外)。
特殊文字如警示信息需占整个版面≥20%,且使用黑体字印刷。
所有文字高度不得小于1.8mm(包装面积小于35c㎡除外)。
1、内容信息:产品名称和净含量必须在同一页面。图片或插画需加“图片仅供参考”字样。保质期需内外包装统一,且书写形式一致。食品包装应包含营养成分表、食品名称、配料表、规格和净含量、生产者/经销商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贮存条件等。
2、设计元素:营养成分表需列出“常规五项”(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并按顺序排列。营养成分名称及顺序: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碳水化合物、糖(乳糖C)、膳食纤维(或单体成分)、钠、维生素(A,D,E,B6等)、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胆碱、磷、钾、镁、钙、铁、锌、碘、硒、铜、氟、锰(当不标注某一营养成分时,删除后仍依序排列)。配料表需按重量占比由多到少排列。条形码需符合尺寸大小规范及安全区域要求,颜色搭配合理,位置放置得当。
3、量值书写:净含量和重量需正确书写,如200g、1kg等。毫升和千克的正确写法需遵循规范(如200mL、1kg)。


三、不能踩的设计雷区
1. 过度包装:避免使用过多层数或空隙率过大的包装,这不仅浪费资源,还可能引起消费者反感。
2. 信息不全或错误:确保包装上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或引发法律纠纷。
3. 使用不规范文字:除注册商标外,不得随意使用外文或繁体字,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易读性。
4. 警示信息不足:对于需要特殊警示的产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必须确保警示信息足够醒目且占比符合要求。
5. 设计元素混乱:避免在包装上堆砌过多设计元素,导致视觉混乱,影响产品的整体形象和辨识度。
6.忽视法律法规:在包装设计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之,在包装设计中,应始终遵循规范、注重细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避免踩入设计雷区,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四、条形码设计规范
条形码理论上是标识商品身份的唯一代码,具有全球唯一性。根据GB/12904-2008(商品条码_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使用标准规范,我国条形码有13位(EAN-13)与8位(EAN-8)两种,在单独的、不可再分的独立包装的零售商品,其条形码编制位13位代码。
有以下情况任意一种,可以申请8位代码:①当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面积的四分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一时;②当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²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²时;③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m的圆柱体时。
13位(EAN-13)条形码的基本尺寸37.29x25.93mm,8位(EAN-8)条形码的基本尺寸为26.73x21.31mm,原则上国家推荐缩放范围为基本尺寸的80%~200%。当放置条形码位置过窄,可以在基本尺寸上将条形码高度缩短,但宽度不变。
五、食品标签设计规范
我国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有着严格的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六、保健品标识规范
保健食品名称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包括不得含有已经批准的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27种特定保健功能的文字。
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保健食品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原则上以该保健食品最新有效批件的批准机构为准。
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cm²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cm²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七、对出口包装的设计注意事项
在出口包装中,因包装图形触犯进口国忌讳,造成进口货物被当地海关扣留,或遭当地消费者拒用的事例时有发生。因此,在出口产品包装设计中了解进口国家对包装图形的禁忌至关重要。
不同国家对包装图形有不同的喜好与忌讳:伊斯兰教国家禁用猪、六角星、十字架、女性人体以及翘起的大拇指的图形作为包装图形,喜欢五角星和新月形图形;日本人认为荷花不吉利、狐狸狡诈和贪婪,而且日本皇家顶饰上用的十六瓣菊花图形也不宜在包装上采用,他们喜欢圆形和樱花图形;英国人将山羊比喻为不正经男子,视雄鸡为下流之物,大象为无用之物,令人生厌,不能作为包装图形,而喜欢盾形和橡树图形;新加坡以狮城之国闻名于世,喜欢狮子图形;狗的图形为泰国、阿富汗、北非伊斯兰国家所禁忌;法国人认为核桃是不吉祥之物,黑桃图形为丧事的象征;尼加拉瓜、韩国人认为三角形不吉利,这些都不能作为包装图形;香港地区有些人视鸡为妓女代名词,因此不宜作床上用品包装图形。